(一) 標的座落:臺東市中華路一段111巷3之1號。
(二) 出租房型:無障礙房房型。
(三) 租期:自簽訂契約之租期日起算,每期租期為2年,每期期滿後仍符合相關資格者得續租,總租期最長6年,期滿即不得再續租。
(四) 坪數與每月租金:約24坪;每月租金5,400元。
(五) 保證金:2個月租金之保證金,於簽約時另繳交。
(六) 簽約公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1/2,於合約書公證時另繳交。
二、 租賃對象條件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本人設籍臺東縣(以下簡稱本縣)並於本縣仍持續就業達三個月以上且有居住需求。
3. 需領有肢體障礙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並使用輪椅者。
4.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5.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縣社會住宅及購買本縣幸福住宅。
6. 家庭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倍。
7.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動產及不動產價值未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有關動產不%8
(一) 標的座落:臺東市中華路一段111巷3之1號。
(二) 出租房型:無障礙房房型。
(三) 租期:自簽訂契約之租期日起算,每期租期為2年,每期期滿後仍符合相關資格者得續租,總租期最長6年,期滿即不得再續租。
(四) 坪數與每月租金:約24坪;每月租金5,400元。
(五) 保證金:2個月租金之保證金,於簽約時另繳交。
(六) 簽約公證費用:由承租人負擔1/2,於合約書公證時另繳交。
二、 租賃對象條件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年滿二十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2. 本人設籍臺東縣(以下簡稱本縣)並於本縣仍持續就業達三個月以上且有居住需求。
3. 需領有肢體障礙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者手冊或證明,並使用輪椅者。
4.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5.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承租本縣社會住宅及購買本縣幸福住宅。
6. 家庭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最低生活費標準三倍。
7. 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動產及不動產價值未超過本縣當年度公告之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費有關動產不%8